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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程序
发布者:[本站编辑 ] 发布时间:[ 2008-05-28] 来源:[ 鹤壁市房产管理局]  浏览:[1618]
1、办事程序
    1.1申请验收
    由申请人填写《鹤壁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书》,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。
    1.2资料审查
    由资料审查人员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查、核对,填写审查意见。
    1.3现场初步验收
    资料审查合格后,由验收小组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综合验收,形成验收意见,提出整改事项。
    1.4下发整改通知
对验收不合格项目下发整改通知。
    1.5复验
    组织有关人员对已整改项目进行复验,如不符合要求须继续整改。
    1.6颁发《鹤壁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》
    对验收合格项目颁发《鹤壁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》。
2、办事时限:自收到《鹤壁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书》之日起30日内。
3、申请综合验收暂不收费。
4、下载《鹤壁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书》
5、联系电话:0392—33294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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